案例一:诈骗罪一审被判十三年半,二审改判无罪!

案件情况:被告人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150万元),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代号菊律师案件办理关键思路:(1)不放过案件中的任何证据,以证据还原案件事实真相。代律师在检察院阅卷时发现有大量电子证据还没有开封,也就证明检察官根本就没有看过——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的“以借款为由骗取乙的信任”根本不存在,严重无视客观证据,有罪推定。(2)注重程序争议,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发现被隐藏的关键证据。代律师申请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解释为什么存在“两次刑事拘留”、“随意监视居住”,是否存在“刑讯逼供”。但在询问搜查过程时,侦查人员为了证明自己搜查合法,主动说出有全程录像,然而该录像并未向律师开示。通过观看全程录像发现了关键证据!

二审辩护后,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案件发回重审后,我所律师申请管辖问题,成功指定到异地管辖!改变后代律师及时跟踪沟通,从羁押到释放,诉讼流程历时700多天,最终当事人无罪释放!且获得20余万的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