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十亿多非吸大案企业犯罪无罪辩护成功撤案处理!

案件情况:该企业在当地颇有信誉以及影响力,为当地每年创造近亿元的税收,几千个就业岗位。为进一步扩大发展,公司向内部员工吸纳资金,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扩大厂房建设以及员工福利设施。宣讲明确向员工告知只吸收员工本人资金,但因利息较高超过一半以上员工将吸纳资金一事告知亲属,至案发时超过一半以上的投资人为外部人员。因出现半年延迟兑现,该企业被员工控告诈骗、非法集资,案发时尚未兑付资金超过15亿。我所律师通过与办案人员充分沟通、调取现有证据、会见直接负责人等工作,发现该企业筹措资金70%以上用于生产经营,不具有吸收社会存款、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的主观故意;且集资借款的对象特定、范围有限,通过调取证据,以及充分梳理投资人的证人证言得知,该集资行为不面向社会公众,超过一半以上为员工亲属朋友情况的发生并非该公司主观意愿。通过搜证、举证上对下微信聊天记录、钉钉工作汇报记录等能够证实公司有过明确要求集资范围限于内部员工。

经过一年多的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辩护、法律研讨、公开听证等流程,案件成功实现撤案效果!该企业事后聘请我所律师团队担任刑事风险防范法律顾问。